中国农村金融
主办单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际刊号:1003-1804
国内刊号:11-592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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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金融发展概况及政策建议

摘要:近几年来,国家非常重视“三农”问题,农村金融作为农村经济的核心,其对农村经济的支持作用越来越大,因而,全面准确地把握农村金融发展现状及其特点,并寻求发展农村经济金融的最佳路径,对解决“三农”问题至关重要。本文全面深入地分析农村金融发展情况,提出了发展农村经济金融的若干政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金融;发展;政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832.3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6-1428(2008)04-0085-05
  
  一、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基本情况
  
  (一)金融需求不断增加,但金融支持县域经济的力度有所弱化
  本文用县域办理贷款卡的企业户数占比和办理农户贷款证的农户数占比的变化近似反映县域的金融需求变化情况。统计数据表明,近年来,县域经济中的企业和农户的金融需求是不断增加的。2006年,办理贷款卡的企业户数占比为14.86%,比上年提高0.48个百分点,办理农户贷款证的农户数占比为22.29%,比上年提高1.41个百分点。金融需求在中西部地区县域表现得更为明显,2006年,中部、西北和西南地区县域的办理贷款卡的企业户数占比分别为15.52%、10.36%和9.47%,比上年提高0.93、0.41和0.45个百分点,办理农户贷款证的农户数占比分别为25.05%、29.10%和32.56%,比上年提高1.75、1.38和1.39个百分点。
  与不断增加的农村金融需求相反,近年来,由于国有商业银行网点在县域的撤并,从业人员的精简以及一些涉农金融机构将信贷业务转向城市等原因,县域金融供给并未随金融需求的增加而相应增长,金融支持县域经济乏力。2006年,全国县域金融机构网点数为12.4万个,分别比2004年、2005年减少10099个和4781个,金融从业人员为152.4万人,分别比2004年、2005年减少6.3万人和3.5万人。县域金融机构网点和从业人员的减少主要表现为国有商业银行网点和从业人员的减少,2006年,县域国有商业银行机构网点数分别比2004年和2005年减少6309个和3582个,占全国县域金融机构网点减少数的62.5%和74.9%,金融从业人员分别比2004年和2005年减少3.9万人和2.3万人,占全国县域金融从业人员减少数的61.9%和65.7%。 在国有商业银行逐步退出县域经济的同时,一些县域涉农金融机构的网点也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减少,尤其是东部地区城市的投资机会较多,一些涉农金融机构的业务转向了城区。2004――2006年,全国县域涉农金融机构网点数年均下降3.7%,其中,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县域年均下降9.29%。2006年,全国县域涉农金融机构网点数占比为56.3%,分别比2004年和2005年下降4.6和2.5个百分点,其中,东部地区县域涉农金融机构网点数占比为52.2%,分别比2004年和2005年下降3.7和2.4个百分点。
  随着县域金融机构网点和从业人员的减少,县域经济获得的信贷支持相应减少。我们用县域金融机构的各项贷款占GDP的比例来反映金融机构对县域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该比例越高表明金融机构对县域经济的支持力度越大。实证分析结果表明,近三年来,金融机构对县域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有所减弱。2006年,全国县域金融机构各项贷款占GDP的比例为43.6%,分别比2004年和2005年下降3.2个百分点和0.1个百分点,其中,东北地区和西北地区下降幅度较大,两地区县域各项贷款占GDP的比例分别比2004年下降15.3和12.9个百分点。
  
  (二)县域经济对中国储蓄的贡献与获取的金融服务不相称
  2006年,全国县域全部存款占全国金融机构各项存款的24.0%,居民储蓄存款占全国金融机构居民储蓄存款的35.1%,但从金融机构获得的各项贷款仅占全国金融机构各项贷款的20.2%,并且在各区域内部,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其县域提供的存款资源占比较高,2006年,中部地区、西南地区县域各项存款占全部存款的比重分别为36.4%和34.2%,分别高出东部地区8.5和6.3个百分点,西北地区县域储蓄存款占全部储蓄存款的比重为28.1%,高出东部地区3.7个百分点。
  由此可见,县域经济为国内经济建设积累信贷资金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获得的金融机构信贷支持相对较少。如果从县域经济的存贷比来分析,这种趋势更为明显。2006年,全国县域的余额存贷比为56.4%,新增存贷比55%,分别低于全国余额存贷比和新增存贷比12.54和13.23个百分点,并且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县域存贷比与全部存贷比的差异尤为明显。
  近三年来,县域金融服务的覆盖水平虽有所提高,但总体水平仍然不高。2006年,全国县域的企业金融覆盖率为51%,分别比2004年和2005年提高了3.1和2个百分点,农户的金融覆盖率为67.2%,分别比2004年和2005年提高了6.1和2.9个百分点,获取金融服务的企业数同比增长10.6%,比上年提高了1.4个百分点,获取金融服务的农户数同比增长5.1%,比上年下降了0.9个百分点。
  县域的政策性贷款主要包括粮食生产收购贷款、粮棉油储备贷款和粮食收储企业的简易建仓贷款和扶贫贴息贷款等,政策性贷款主要由农业发展银行发放。2004年,随着农业发展银行的改制,政策性业务逐渐萎缩。2006年,全国县域政策性贷款余额为4495亿元,占农业贷款的24%,分别比2004年和2005年下降3个百分点和1.9个百分点,同比增长3.8%,比上年下降1.6个百分点。
  近三年来,中央银行的支农再贷款由于农信社存款不断增长,存差不断扩大也开始逐步淡出。2006年,全国县域的支农再贷款余额为411亿元,比2004年的805亿元减少了近一半,占农村信用社各项贷款的比重也由2004年的8.0%下降到2006年的3.2%,占农业贷款的比重三年下降了3.1个百分点。
  随着政策性金融业务在县域经济中的逐步淡出,农业发展银行在县域的信贷份额有所下降,由于其商业性信贷业务的扩张,其信贷规模出现小幅增长。2006年,农业发展银行在县域信贷市场中的份额为12.3%,比2004年和2005年分别提高0.6个百分点和1个百分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和农业银行作为县域主要商业性金融机构,其信贷份额和信贷增长出现了较快增长的势头。2006年,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县域信贷市场中的份额为33.5%,比2004年和2005年分别提高2.3个百分点和0.2个百分点,同比增长18.4%,比上年提高5.6个百分点,农业银行在县域信贷市场中的份额为20.1%,由于近几年其在县域的机构撤并,信贷份额略有下降,分别比2004年和2005

年下降1.5个百分点和1.3个百分点,但其信贷规模出现了较快增长,各项贷款同比增速由2005年的4.2%提高到2006年的11.5%。
  
  (三)小额贷款稳步增长,小额信用贷款在欠发达县域的市场份额较高
  目前,小额贷款的主要构成为小企业贷款,其次为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近三年来,小额贷款呈现出较快的增长态势。2006年,全国县域小额贷款总量为6101亿元,分别比2004年和2005年增加1298亿元和767亿元,同比增长14.4%,比上年提高3.4个百分点,小企业贷款、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和扶贫贴息贷款占小额贷款总量的比重分别为53.1%、24.8%、15.5%和2.9%。
  我国县域小额贷款在近三年的发展过程中,表现出了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小额贷款占农业贷款的比重逐年提高,对农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大。2006年,全国县域小额贷款占农业贷款的比重为32.6%,分别比2004年和2005年提高1个百分点和0.7个百分点。其中,东部地区的县域由于小企业较多,经济基础相对较好,小额贷款占农业贷款的比重为五个区域中最高的地区,近三年一直稳定在40%左右。
  二是小额信用贷款在中西部地区的县域发展较快,在东部地区的县域呈现萎缩趋势。2006年,全国县域小额信用贷款余额为1516亿元,分别比2004年和2005年增加304亿元和1198亿元,同比增长9.1%。近三年来,中西部地区的小额信用贷款发展很快,逐渐成为小额贷款的主要形式。2006年,中部、西南和西北地区的小额信用贷款占小额贷款的比重分别为47.12%、58.12%和32.45%,分别比2004年提高2.61、3.05和2.79个百分点,同比增速分别为10.39%、13.53%和16.77%,东部地区的小额信用贷款占小额贷款的比重为7.44%,分别比2004年和2005年下降了2.41和1.8个百分点,同比增长-5.93%,比上年下降了8.45个百分点。小额信用贷款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县域此消彼涨的增长态势,表明小额信用贷款在欠发达地区县域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其增长潜力较大,是欠发达地区县域一种有效的贷款方式,对于经济相对发达的东部地区县域,由于其企业和农户的生产经营已具有一定的规模优势,小额信用贷款的贷款规模已经不能满足其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需要,数额较少的资金缺口通过亲戚朋友借款即可解决,无需借助小额信用贷款。
  三是扶贫贴息贷款淡出县域金融市场。扶贫贴息贷款是国家在特定时期内,为重点扶持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而设立,由国家财政给予一定利息补贴,由农业银行承办的,政策性较强的商业性贷款。农业银行在发放扶贫贴息贷款的过程中出现了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其一,随着国有商业银行商业化改革的进一步推进,农业银行的经营地域从农村、县域向地市级城市转移,机构和人员相应减少,农业银行开展扶贫贴息贷款的难度增加,费用也相应增加;其二,扶贫贴息贷款主要面向贫困县,而贫困县的农业银行多为贷差行,资金来源不足;其三,扶贫贷款发放过程中,政府不合理干预大,在一些不适合发放到户小额扶贫贷款的地区发放了大量的到户小额扶贫贷款。以上问题不同程度上阻碍了农业银行基层行发放扶贫贴息贷款的积极性。2006年,全国县域扶贫贴息贷款占小额贷款的比重为2.9%,分别比2004年和2005年下降了1.4和0.6个百分点,其中,西北地区县域扶贫贴息贷款占比为8.5%,分别比2004年和2005年下降了4.5和1.8个百分点,西南地区扶贫贴息贷款占比为6_3%,分别比2004年和2005年下降了2.6和1.3个百分点,由此可见,经济落后的西部地区扶贫贴息贷款占比下降幅度最大。
  
  (四)农业贷款的短期化趋势更趋明显,减弱了金融支农的效果
  目前,县域农业贷款出现了短期化加强的趋势,这种趋势将对先进农业技术的采用和实施农业生产规模经营产生一定的制约作用,并最终减弱金融对县域经济的支持作用。
  2006年,全国县域农业贷款余额为18743亿元,比2004年和2005年分别增加了3530亿元和2014亿元,同比增长12.04%,比上年提高了2.07个百分点。其中,短期农业贷款为15752亿元,占农业贷款的比重为84.04%,比2004年和2005年分别提高了1.4个和0.9个百分点,同比增长13.28%,比上年提高了2.7个百分点,中长期农业贷款为2865亿元,占农业贷款的比重为15.29%,比2004年和2005年分别下降了1.05个和0.51个百分点,同比增长8.4%,比上年提高了2.1个百分点。东部地区县域的短期农业贷款占比下降幅度相对较大,2006年的短期农业贷款占比较2004年和2005年分别下降了2个百分点和1.4个百分点。
  (五)农业贷款以农户贷款为主,个体工商户贷款增速加快
  2006年,全国县域农户贷款为7235亿元,比2004年和2005年分别增加1886亿元和1028亿元,占农业贷款的比重为38.8%,比2004年和2005年提高了3.6个百分点和1.5个百分点,同比增长16.6%,民营企业贷款为4008亿元,其占农业贷款的比重稳定在21%左右,但贷款增速出现了下降趋势,2006年贷款同比增长9.8%,比上年下降了5.9个百分点,个体工商户贷款为1776亿元,占农业贷款的比重为9.5%,贷款增长较快,2006年贷款同比增长15.7%,比上年提高了8.5个百分点。
  
  (六)农业贷款主要投向农业生产经营,个人消费贷款增长加快
  近三年来,农业贷款主要投向了农业生产经营,个人生产经营性贷款占比逐年提高,增长提速,个人消费贷款占比随着农村经济状况的好转稳步提高,增长加快。2006年,全国县域生产经营性贷款为12643亿元,比2004年和2005年分别增加2703亿元和1714亿元,占农业贷款的比重为67.45%,比2004年和2005年均提高了2.1个百分点,同比增长15.7%,比上年提高了5.7个百分点,其中,个人生产性经营贷款占农业贷款的比重为32.29%,比2004年和2005年分别提高了2.8个百分点和1.5个百分点,同比增长17.51%,比上年提高了2.8个百分点,
  全国县域个人消费贷款为3167亿元,比2004年和2005年分别增加692亿元和376亿元,占农业贷款的比重为16.9%,比2004年和2005年均提高了0.63个百分点和0.22个百分点,同比增长13.5%,比上年提高了0.7个百分点。个人消费贷款占比的提高,有利于提高农民的消费水平,激活农村的消费市场,并最终推动国内经济由投资、出口拉动的外生型经济增长模式向消费拉动的内生型经济增长模式转

型。但目前农村消费信贷需求和供给方面都存在一些制约因素。主要包括农民收入低、消费观念落后、消费层次低、社会保障不完善、农村消费信贷供给不足以及适合农民的消费信贷品种缺乏等因素的制约。
  
  (七)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不断创新,农村金融体系出现了新局面
  近三年来中央出台了不少农村金融改革方面的政策和措施,这些改革政策和措施的贯彻和落实,有力地推动了农村金融体系的创新与发展。2006年,全国县域证券公司网点数711家,比2004年和2005年分别增加47家和31家,期货公司机构网点数23家,比2004年增加8家,保险公司机构网点数1.4万家,比2004年和2005年分别增加3005家和1587家,担保公司机构网点数713家,比2004年和2005年分别增加214家和111家,以上这些非银行金融机构网点的增加为农村金融体系增添了新的活力。
  近三年来,我国在农村金融产品创新方面也取得了一些新进展。到目前为止,我国已设立了4家农业保险公司,这4家农业保险公司专门为农业生产经营提供保险产品。2005年底,央行主导的“只贷不存”的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工作开始启动,在山西、陕西、四川、贵州、内蒙古等5个地区开始局部试点,尽管试点涉及的区域非常小,但产生了一定道德示范效应和影响力,对我国农村小额贷款品种的推广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作用。2006年12月31日,邮政储蓄银行挂牌,不承担政策性业务,主要定位于服务农村金融,2007年3月,邮政储蓄银行开始在部分省市试行定期存单小额质押贷款的零售业务。2006年12月20日,中国银监会发布《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地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低门槛、严监管”为特点,开放农村金融市场。该项调整和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准入的政策,是银监会成立以来在市场准入方面最为重大的一次政策调整,它将为农村金融市场提供更多新的信贷产品,有效促进和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到目前为止,银监会对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机构已经受理21家申请,批准的也已经有15家。
  至此,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一个业务多层次、产权结构和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农村金融体系。政策性金融业务由农业发展银行承担,商业性的高端业务由农业银行承担,基层业务由县级和乡镇级的村镇银行、农村小额贷款机构、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承担,多元化、竞争性的新型乡村银行体系已初见端倪。
  
  二、政策建议
  
  (一)积极营造农村金融机构商业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环境
  (1)进一步优化农村的产业结构,加快工业化速度;
  (2)提高农村居民的教育水平和质量,大幅度增加非农就业机会,减少农业人口,有效增加农民收入;
  (3)加大中央财政对经济落后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4)建立和完善农村金融风险分散和补偿机制,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和农产品期货市场,分散和化解农业产业固有的高风险;
  (5)放松金融管制,允许发达地区的农村商业银行跨地区经营,通过组建乡镇银行、参股经济落后地区农村信用社的方式走出去为其他农村地区服务,增加经济落后农村地区的资金流入;
  (6)改进农村金融市场的基础设施,加快农村金融机构的支付结算体系网络建设,尽快将其纳入全国的支付结算网络体系,拓宽农村金融机构的盈利渠道;
  (7)制定扶持农村金融的政策,充分发挥政府在解决农村投入机制障碍方面的主导作用,加快构建适应农村经济发展要求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二)加大金融创新的力度,开发农村地区适销对路的金融产品
  (1)实现农村金融系统对违约客户信息的共享,降低农村地区贷款客户的道德风险;
  (2)对农村金融机构要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建立专业的业绩考核和奖惩机制,对农户的小额贷款与大中型企业贷款要进行单独的考核和核算,要使信贷人员收入水平、职级晋升等个人利益与业绩紧密联系,防止激励不足或道德风险;
  (3)根据农村金融机构的经营业绩,适当下放基层金融机构的信贷审批权限;
  (4)深化农信社的体制改革,尽快改变农信社经营管理水平较低,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股本金管理不规范,抗风险能力弱,经营管理成本较高的现状;
  (5)明确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的市场定位,形成多元化、竞争性的乡村金融体系;
  (6)根据经济发展和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开发适销对路的农村金融产品。
  建议在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可以考虑试点小企业联保贷款,可以将近郊的农村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贷款。另外,农业龙头企业+农户+担保公司的融资模式也值得推广,有利于降低和分摊银行风险,商业汽车贷款可以让汽车经销商参与进来,让他们交保证金,实现生产经营厂家和银行实现风险共担。
  
  (三)加快利率市场化步伐,进一步放开农信社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
  建议要进一步放开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将利率上浮的幅度提高到基准利率的3倍,如果提高利率浮动幅度以后,能有效地增加农村地区的信贷供给,我们可以考虑逐步放开其利率浮动区间,直至完全实现贷款利率市场化。
  
  (四)加强财税政策与金融政策的配合,明确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在农村金融中的作用
  可以考虑通过风险投资、财政贴息、担保基金启动银行信贷投放,建立由国家财政、地方财政、龙头企业共同出资的农业基金,为农村经济金融发展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五)推进农村地区的征信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总结和借鉴城市地区个人和企业征信体系建设的成功经验,加快推进农村地区的征信体系建设,尽早实行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的信用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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